教育局要对“课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了
教育局要对初中小学“课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2005年1月10日,教育局发出了东教发字〔2005〕11号文件,决定从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对小学初中“课改”教学质量实施监测。《通知》说:对“课改”教学质量实施监测的目的意义是,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不断提高教师使用教材的能力,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和专业化水平的全面提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及时了解“课改”状况,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教师教师专业成长。
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段的中小学,依据办学水平、师资状况,分城区、农村、山区中小学,分别选取其中的1—2个样本实施教学质量监测。对随机抽样产生的样本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抽测分析,组织专家教师撰写分析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教育局指出:监测“课改”教学质量只是作为教学质量状况分析的依据,推进“课改”工作。不得以学生的考分给学生、教师排名次,并实施奖惩。各学科教研员要深入学校,亲自批改抽测试卷,撰写分析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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