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金华市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东教基字[2008]22号
关于转发金华市教育局、环境保护局
《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
2008年度省级绿色学校的推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金华市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金市教计[2008]14号)转发给你们,请金华市级绿色学校对照《浙江省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和金华市省级绿色学校推评工作要求,做好自评工作。自评达到推评条件,可申报省级绿色学校的单位,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于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金市教计[2008]14号)
东阳市教育体育局 东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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