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中级实验班的通知
关于参加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中级实验班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精神,省教育厅师范处,省电化教育馆决定在我市率先启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培训必须是东阳市智慧型教师高级研训班学员;并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二、报名时间与方法
申请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填好《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中级实验班报名表》(附件1)于
三、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所需培训费、教材费、场租和设备费等全部费用由省电教馆与教育局共同承担,参训教师的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四、培训时间与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远程培训。
培训时间:
本次在我市举办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中级实验班是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唯一的试点,希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本校智慧型教师高级研训班学员参加本次培训,全力保证本次实验顺利成功,为全省全面开展培训工作提供好的经验与模式。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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