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东阳市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时间、工作程序
(一)咨询、领取表格
1.时间:2009年10月21日——23日
2.地点: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体育局窗口。
3.事项:(1)教育体育局对有关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给相关表格;(2)体检地点:东阳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2009年10月26日——27日。 (3)申请人需带身份证、本地户口本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有效证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中确立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提供大学读书毕业成绩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者需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二张。
(二)申请受理
1.时间:2009年11月4日——6日
2.地点: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体育局窗口。
3.提交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身份证、本地户口本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有效证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中确立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提供大学读书毕业成绩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者需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
4.交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非在职在编教师交教师资格考试费280元。
(三)初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者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其中高中和中职类于11月18日前上报金华市教育局审查。
(四)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
根据 《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有关申请人员进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人员名单、内容、时间、地点及所用教材由认定机构提前7天通知申请人,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所用教材、时间、地点等都将公布在东阳教育网上,不另行通知。(参加高中和中职类的将由金华教育局公布在金华教育网上,不另行通知。)
(五)认定
完成以上各个工作程序后,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通过认定人员名单及证书发放时间等事项将在东阳教育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高中、中职类通过认定人员名单及证书发放时间等事项将在金华教育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咨询电话
东阳教育网站址:http://www.dyedu.org 86924407
金华教育网站址:http://www.jhedu.org 82469753
东阳市教育体育局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