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夏(冬)令营活动审批
申请条件:
1、小学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活动。九年一贯制的学校组织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活动,如必须选择少量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参加,应作出具体说明。
2、每次组织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活动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0人,其中带队教师要有适当的比例,教师的经费不得由学生分摊。
工作程序: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申请,分别于每年的2月20日和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审核后分别于3月10日和9月10日前编制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计划并上报金华市教育局,经金华市教育局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立项审批。对计划外的团组,原则上不再受理。经省教育厅立项同意组织的团组应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于出境前两个半月报金华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报批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式10份): (1)境外接待单位邀请函电(中、外文);(2)参加人员名单(单独打一张,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级、户籍所在地);(3)活动日程安排及安全保障的措施,遵守目标国家及本国法律、纪律,进行安全教育的承诺;(4)经费预算;(5)随时可联系上的组织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号码。
主要职能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665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