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2004年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东教发字〔2004〕98号
各市属学校、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2004年9月10日是第二十个教师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展示我市人民教师风采,根据金市教综(2004)5号《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04年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04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目标,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与时俱进,努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因材施教型的“职业人”教师队伍,更好地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三进” 活动,加强师生、家校联系
要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开展“三进”活动,即进学生家庭、进学生宿舍、进所处社区(乡村),做到主动联系每一个家庭,关爱每一个学生,服务每一个社区(乡村),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变为全体教师的自觉行动。
进学生家庭:各校要组织教师到每一位学生家里进行一次家访,宣传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争创一流教育的要求,宣传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情况,与家长探讨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措施,并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进学生宿舍:要求教师经常到寄宿生宿舍了解情况,关心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倾听学生的呼声和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进所处社区(乡村):要求每一所学校积极主动地与所处社区(乡村)联系,听取对教育工作和教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宣传有关政策,使学校在招生、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更加透明。与社区(乡村)共同探讨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如何相互补充等。同时,学校可在社区(乡村)设置为民服务咨询点或服务点,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以回报社会对教育的关心和对教师的关爱。
各校“三进”情况要进行登记。市教育局已印制“三进”工作走访和联系卡(详见附件一),由各学校复制交教师使用。各单位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促进“三进”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评选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为大力宣传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让广大教师学有榜样,上半年,市教育局将开展“十佳师德标兵”、“十佳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评选条件见附件二)。要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五种典型:即理想远大、爱岗敬业的典型;严谨笃学、改革创新的典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的典型;艰苦奋斗、扎根山区的典型;依法办学、以德治教的典型。同时,开展评选“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公开评选,择优推荐。原则上在本单位已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中提出初步人选,并在全校教职工、相关学生中进行民意测评,被推荐者的群众信任票应达80%以上。每个单位评选推荐两名教师分别参评“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各推荐一个单位参评“群体师德创优先进集体”。各单位在5月20日前将参评教师、单位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3000字左右,打印一式两份)和申报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工会将组成考评小组组织联评、考核,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金华市级先进。
在“教师节”期间,市教育局将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同时,将通过组织先进教师事迹报告会、事迹展示等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上宣传、编印先进教师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与示范作用,努力在教育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树立身边的先进,学习身边的典型”活动,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推行“十个不准”,严格规范从教行为
为强化师德教育,积极鼓励教师敬业奉献、廉洁从教,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东阳市教师师德规范十个不准”:
一是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得以任何暴力手段体罚学生,也不得以罚跑、罚蹲、罚跪、罚站、罚晒、罚淋等手段变相体罚学生。
二是不准违规带生。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规定。
三是不准言语侮辱、伤害学生人格。
四是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或在任何时间酗酒。严格执行教育局“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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