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招收为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新生
今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招收
为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新生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文件精神,今年开始,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将为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
培养目标: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为我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胜任全科医生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深受农村居民欢迎的实用型卫生人才。
招生对象:今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具有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身体健康,并与金华市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招生计划与录取:金华市招收55名。考生需先与金华市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填报第三批提前志愿(填报第三批提前志愿的时间为8月5日8:30-17:30)。填报志愿时请考生注意:填报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0061;填报专业:临床医学(社区医生),专业代码:80。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志愿和考试成绩以金华市为范围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17日—19日。报考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医生的考生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对考生第三批志愿填报、录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就业与待遇:按照定向培养毕业生要回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机构就业的原则进行分配。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生,其学费、住宿费等按每人2万元标准由各级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取得毕业证书时补助总额的40%(8000元),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60%部分(12000元),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定向培养生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定向培养毕业生在定向就业机构工作的服务期不少于六年(含在县级医院轮岗培训一年),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农村社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定向培养毕业生去欠发达地区乡镇及以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所在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单位缺编情况,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定向培养学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或不服从分配或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就业协议规定退还财政补助资金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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