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有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更好地加强对全市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市教育局决定于六月初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企事业、社会团体(部门)、乡(镇)街道、村委会(居民区)、合资办园、个人和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
2、省、市(地)示范性幼儿园只需上交自评报告。
二、年检内容: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指导纲要和东阳市幼儿园准办标准,着重从办园目标、园舍设备、园务管理、师资队伍、保教质量等方面对幼儿园进行年检。
三、年检程序:
a) 年检工作会议:定于6月2日上午8:30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幼儿园年检工作会议,请各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兼职幼教干部参加。
b) 检查阶段:由各中心学校组织有关人员于6月6日至10日对本镇幼儿园(班)进行年检。
c) 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至6月26日,各幼儿园(班)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专项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经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后,报送教育局职成教科。
d) 复查阶段:6月27日至7月1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将对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年检过程中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经复查达不到要求的,以年检不合格论处,并由教育局备案,给予一个月的时间继续进行整改,若依然达不到要求的,作无证幼儿园处理。
e) 审定:7月4日至7月8日,市教育局对各幼儿园(班)进行材料审定,各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将各幼儿园的原办园许可证以及副本收齐并作作废处理,换新的办园许可证(限于本次年检合格的幼儿园)。
f) 公布结果:8月份,市教育局公布年检结果,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
各单位应尽快将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年检自查表(附后)发至本辖区范围的各所幼儿园(班),各幼儿园(班)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做好年检准备工作。
附:1幼儿园年检结果登记表
2、无证幼儿园登记表
3、东阳市幼儿园年检工作用表
4、东阳市幼儿园年检整改通知单
5、东阳市幼儿园年检自查表
四、年检要求:
年检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事关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大局。希望各中心学校特别是乡镇幼教干部要认真指导幼儿园做好年检的自查工作,根据《东阳市幼儿教育年检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实反应情况,确保我市各类幼儿园建设的水平和质量逐年得到提高。
东阳市教育局
二00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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