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中心学校、有关幼儿园:
为全面提升我市幼儿教师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金华市2006年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的文件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全市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比赛内容与形式
1、自弹自唱:根据指定的儿童歌曲,即兴弹唱。
2、舞蹈:根据指定的音乐即兴编舞。
3、绘画:现场命题,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进行简笔创作, 2开铅画纸和记号笔自备(不准带参考资料)。
4、说课:临时抽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课。(准备:1小时,说课:10分钟)
5、评课:观看某一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1小时)进行书面评课。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四、比赛时间
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定。
请各城校办、中心学校、有关幼儿园于6月10日前上报参加市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的名单,逾期作自动放弃比赛处理。
附:东阳市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报名表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东阳市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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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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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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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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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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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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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得 奖 情 况 |
(擂台赛、优质课、技能比赛得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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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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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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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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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制。以各城校办、中心学校为单位于6月10日前上交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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