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成果的通知
为总结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根据省、金华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办公室[2008]4号文件,决定开展2008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与研究报告)、优秀辅导课设计方案、优秀辅导方案评比活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对象:市中小学(包括职高和幼儿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持有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2.申报要求:各类评审成果提供申报书及成果打印稿一式四份。科研成果近三年内取得,以实践操作为主;辅导课设计小学侧重具体问题解决,中学侧重积极心理培育,提供设计思路及反思;辅导方案具有理论支撑,提供详细辅导记录及反思。
3.申报名额:原则上每所学校各类成果限报一项,省一级辅导站、市优秀辅导室可加报一项。
4.申报教师从金华教育网下载成果申报书(网址: http://www.jhedu.org/web/guest/home,访问“教育科研”栏目“心理健康”),附申报成果(以同等规格复印)一式四份。“三优”评选文稿材料,以市属学校、民办高中及中心校为单位分类汇总,打印汇总清单,一并于
5.本次评选活动分优秀科研成果、优秀辅导课设计方案、优秀个别辅导方案三大类,以自愿为原则,金华市教科所要求每份材料交纳70元评审费,用于专家评审、证书制作等。金华市评后,三类成果各选取15项参加省评,须再交纳100元评审费(代收)。
东阳市教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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