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学年学校教育科研水平考核的通知
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2007学年学校教育科研水平考核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高中:
为认真贯彻暑期读书会精神,促进基层学校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进“智慧课堂”实践,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和科研素养,根据《东阳市学校教育科研水平指数统计办法》(东教发〔2006〕16号)精神,现将2007学年教育科研水平指数统计作如下安排:
1.统计以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为单位,各中心学校(城校办)统计时请单独计算出所属初中、中心小学得分,中心小学得分含所属完小及教学点。
2.统计内容与方法按照《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教育科研水平指数统计办法〉的通知》(东教发〔2006〕16号)执行。统计区间为
3、各单位填写有关考核用表,与相关复印件一并报市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审核。统计结果继续列入年终十大数据公布。
4.材料报送时间为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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