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阳市首届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的通知
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东阳市首届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设计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初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的通知》(浙文明〔2009〕7号),进一步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激发未成年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全省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鼓励广大未成年人结合生活实际、以及学习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未成年人的视角,反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各个方面,向公众传播文明道德观念,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项目设置
本次活动按照学段设置评选项目,具体项目有 :
小学组:电脑绘画类公益广告
初中组:电脑绘画类公益广告、电脑平面设计类公益广告
普高组:电脑绘画类公益广告、电脑平面设计类公益广告、电脑动画类公益广告
中职组:电脑绘画类公益广告、电脑平面设计类公益广告、电脑动画类公益广告
各类作品形态界定详见附件1。
三、制作要求
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2.电脑绘画和平面设计类作品: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1名;电脑动画类作品: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2名。
3.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作品报送
推荐作品于
1.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推荐参评作品光盘或电子文件夹(请各校集中组织刻录),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学校首届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设计制作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平面设计、电脑动画;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三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源文件(要求提交的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格式参见附表2)、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
(1)推荐作品名单(附件2);
(2)有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件3);
注:(1)(2)项也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在教育网上通报。
六、奖项设置
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体局电教馆 陈琳
联系电话:86632286
电子信箱:电教馆陈琳OA内部邮箱
请各校认真研究和部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次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设计制作活动。
附件:1.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设计制作活动有关说明
2.推荐作品名单
3.推荐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