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于对中小学教材进行检查的通知
东教发字〔2004〕164号
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对中小学教材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民办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中小学教材进行检查的通知》和省新闻出版局等六家单位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近期对我市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请各单位立即先行组织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小学教材
(一)本次检查的中小学教材包括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地方课程教科书、校本课程等。
(二)各校使用的教材必须是经过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或是经省立项审查尚在实验的教材。各单位要对学校使用的教材进行全面清理,并停止使用未经审查的教材,同时妥然做好更换教材工作。
(三)协助新闻出版部门检查,查处和惩治盗版教材,并对使用盗版教材的学校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教辅材料
(一)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用书资料,小学生除教科书和语、数作业本外,学校和教师不得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练习资料。高、初中严格控制在“一课(课本)一本(作业本)一卷”之内。
(二)对各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要求切实按有关规定从正规渠道订购。对内容充斥“繁难偏旧”、“题海”训练的教辅材料予以坚决的清理,查处有关订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学校责任人。
附件:东阳市学生使用教辅材料统计表
二OO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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