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优秀学生是否还可加分?
为畅通社会和考生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渠道,我省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高考“阳光工程”制度化。今年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政策,省教育厅不再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对政策加分考生,今年首次实行考生所在地和省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和省级主管部门会审制度。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均集中公示,今年实行先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今年我省将强化阳光招生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乱收费和违规录取、严打非法中介诈骗活动。任何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考生,未经教育部批准和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一律不能招生。此外,我省还将采取更加坚决和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打击非法中介,维护高考良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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