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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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
条件: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学生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
转学材料:
1、法定监护人提出转学的书面申请;
2、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3、《转学联系单》(学校领取)。
程序:
1、东阳市内镇乡(街道)间转学:
(1)填写《转学联系单》
(2)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
(3)转出和转入中心学校或城校办审核同意。
(4)持转学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到就读学校报到。
2、跨县(市)转学:
(1)填写《转学联系单》
(2)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
(3)报市行政中心三楼(0322)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同意。联系电话:6655172。
(4)持转学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到就读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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