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条件要求简明表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条件要求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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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
学历 |
普通话 |
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 |
思想品德 |
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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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 |
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学校大专毕业学历且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 |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语文教师资格为二级甲等,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作要求。 |
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测试,其它人员均需测试并达到及格及以上。 |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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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 |
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大专毕业学历且且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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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学校大专毕业学历且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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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 |
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合格。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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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且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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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 |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具有特殊技艺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
二级乙等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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